養羊抗菌用藥及養羊用藥的注意事項
羊口服抗菌藥物如喹諾酮類、黃胺類、四環素類、林可胺類、大環內酯類或酰胺醇類后往往會引發消化不良、反芻停止、瘤胃鼓脹、貧血等毒副作用,與瘤胃酸中毒的癥狀完全相同,嚴重的會導致死亡。另外,由于抗菌藥物對消化道正常菌群有干擾作用,會造成維生素B或維生素K缺乏癥,誘發二重感染的可能,造成肝臟中毒等不良反應。下面具體來了解一下:
1.未斷奶的羊可口服抗菌藥物。
2.斷奶后的羊使用抗菌藥物時盡量不口服,而應采取注射給藥的方法,同時可配合口服中草藥。
3.確需口服抗菌藥物的,可待病愈后立即給予益生菌類制劑或接種健康羊瘤胃液,使瘤胃微生物群盡早恢復正常。
4.成年羊盡量避免使用(注射或口服)酰胺醇類、大環內酯類、林可胺類、四環素類抗菌藥物,因這些藥物可能引起嚴重的胃腸反應,甚至造成羊只死亡。
5.長期大量使用抗菌藥物可破壞瘤胃微生物,使前胃內合成維生素B和維生素K的量減少,導致機體維生素缺乏,故羊使用抗菌藥物期間應注意補充維生素。
6.嚴格遵守國家關于休藥期的規定。未規定休藥期的藥物品種,應遵循肉類休藥期不少于28天,棄奶期不少于7天的標準。
1、診斷疫病
對癥下藥使動物疾病能得到快速治療,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正確診斷。診斷是正確治療的前提,藥物治療效果是對診斷的驗證。只有正確診斷加上合理藥用,才能取得滿意的療效。因此,在診斷動物疾病時,要做到正確診斷,對癥下藥,對不明原因的疾病,嚴禁濫用藥。
2、療程及給藥時間
使用藥物要有足夠的療程,療程的長短取決于疾病的急緩,因為病原體的生長、繁殖有一定的過程,如果療效過短,有些病原體只能暫時被抑制,不能根本消滅,一旦停止用藥,受抑制的病菌就會重新生長、繁殖,出現更嚴重的癥狀。
一般情況下,在癥狀消失后即可停止用藥,但在應用抗菌藥治療某些感染性疾病時,為鞏固治療效果,在癥狀消失后尚需要繼續應用藥物一段時間。某些慢性病需要長期用藥,為減少不良反應.需按療程規定用藥。另外,有些藥物在恰當的時間應用藥物,可以提高其藥效,至于給藥時間,則需要從藥物性質、吸收、藥物對胃的刺激,動物的耐受能力和藥效發生作用的時間等方面考慮。
3、藥物間的相互作用
在臨床實踐中常需要用2種或2種以上藥物聯合使用,其目的在于提高療效、降低或避免毒性反應,防止和延緩耐藥菌株的產生。在使用獸藥時,應充分發揮藥物協同作用,注意配伍禁忌。如氨基糖苷類藥物不宜與紅霉素等藥物配伍,也不宜與肌肉松弛藥配伍,防止毒性加強。
4、耐藥性和過敏反應
耐藥性一是指病原體產生耐藥性,二是指動物機體產生耐藥性。某些藥物在連續反復給藥后,病原體、動物機體對藥物的反應下降,產生耐藥性。這就要求根據動物病情進展情況及時調換藥物,為了防止病原體、動物機體產生耐藥性,在使用獸藥時應嚴格遵循規范用藥,做到用量充足,療效得當;單一抗菌藥物有效時不采用聯合用藥;避免濫用藥物;病因不明,切勿輕易用抗生素;盡量減少長期用藥,以免產生耐藥性。
過敏反應是動物個體在應用某種藥物后出現的異?,F象。因此,使用獸藥時應予以注意。
5、 動物的種類、年齡、性別和個體差異
由于患病動物的種類、年齡、性別、體重不同,即使對同種藥物,其敏感程度及治療效果也不同,反應亦不明顯。因此,使用獸藥時應特別注意,具體情況具體對待
6、動物的病理狀況和機能情況
動物機體的病理狀況和機能情況不同,對藥物的反應也有差異,一般是出現病理情況下用藥物治療效果較為明顯。
7、綜合性防治措施
動物發生急慢性疾病后,常伴有全身多器官、多系統功能異常。臨床治療過程中,堅持使用中西醫結合的方法,應用抗生素的同時,注意加強電解質和機體酸堿度平衡的調節。
在動物防治疾病過程中,要求熟悉各種藥物的藥理、毒理、藥性、適應癥以及用法、劑量和使用中應注意的事項等問題。獸醫選用獸藥時應遵循廣譜高效,安全方便,經濟適用,對人無害的原則。
811 羔羊保育期濃縮飼料 40kg
粗蛋白質≥40.0% 賴氨酸≥1.20% 粗纖維≤20.0%
飼喂階段:斷奶--30kg